確認過眼神,是喝高了的人
經(jīng)問詢,龐某強告訴民警,當晚18時許,他前往羅湖區(qū)金城大廈內(nèi)一飯店參加朋友飯局,期間大概喝了三兩左右的洋酒。
21時許飯局結束,他駕駛該車返回到經(jīng)澤大廈準備入住旁邊一酒店。他說道,當晚結束飯局后,覺得從飯店開車到酒店的距離很短,于是心存僥幸心理,在沒有叫代駕的情況下便獨自一人駕駛該機動車上路。
由于當時喝多了,意識模糊,當行駛至該大廈附近時,自己也不記得因為什么就在停車場引發(fā)了爭執(zhí),更沒有意識到自己當時還剮蹭到其他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