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人員隨遷子女高考政策被違規(guī)利用
高考移民早已不是新鮮事。近日,貴州省招生考試院通報了關于對庫某某等3名違規(guī)考生處理的結果,這三人分別曾被清華大學、復旦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做出取消學籍或退學處理。
通報指出,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在貴州省參加高考的政策出臺以來,少數人員通過空掛學籍等方式違規(guī)獲取貴州省高考資格,造成惡劣影響。貴州省招生考試院要求,各級招生考試機構要高度重視外來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嚴格防范和打擊違規(guī)獲取高考資格的弄虛作假行為。
教育專家:學校主導痕跡明顯
異地高考政策需明確門檻,嚴格執(zhí)行
與以往高考移民的個案不同的是,此次廣東深圳富源學校的高考移民,有明顯的學校主導推動的痕跡,可以說是“組團”高考移民。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分析:“這一起高考移民事件,跟其他省市和之前發(fā)生的高考移民還是有所不同的,以前的高考移民更多的是個體,就是學生及家長為了獲得所謂的高考的優(yōu)勢,然后來進行高考移民。而這起事件實際上是由相關的學校來主導推動,他們是希望通過高考移民獲得優(yōu)質的生源,然后打造所謂的升學的品牌,由此來運作的這個高考移民,這反映出的是畸形的高考競爭的心態(tài)。”
隨遷子女高考是個好政策,不能被人鉆了空子。熊丙奇認為,廣東有必要調整異地隨遷子女高考政策——既要開放隨遷子女高考,又要遏制高考移民。目前最適合的方式是,建立以學籍為基礎的高考報名制度,即以連續(xù)學籍為依據報名。更重要的是,地方政府教育部門必須轉變辦教育的理念,不能為追求升學率,縱容學校違規(guī)辦學。
熊丙奇:“開放異地高考,實際上是為了解決隨遷子女的同城求學以及完成義務教育之后的在當地升學的問題,那這實際上本身是促進高考公平的,但是開放異地高考之后,異地高考政策的開放被有的人利用了,第一就是異地高考的開放政策,它應該要根據當地的整體的教育資源情況和隨遷子女的情況來確定適當的門檻,目前來講各地的門檻基本上都是以學籍+社保+居住所等條件來確定隨遷子女參加異地高考的這個門檻條件,這個只要嚴格其執(zhí)行,問題就不大,關鍵是在于具體的執(zhí)行過程中,有的教育部門還有學校,沒有嚴格執(zhí)行;
另外就是開放異地高考它的政策,也需要隨著開放異地高考之后出現的問題來進行調整,現在像有的地方它開放高異地考,對于隨遷子女它基本上起到的是學籍加居住證這樣的一個條件要求,而對于本地有戶籍的學生,它基本上沒有提出戶籍年限或者是學籍年限的要求,這樣的話就可能會出現問題,有的地方可能比較容易辦戶籍他就遷移戶籍,那戶籍遷移進去之后加上這個學籍管理不嚴,有的人可能就會鉆這個政策的漏洞,把戶籍遷來之后,然后學籍掛在其他地方,就出現高考移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