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設標準(征求意見稿)》的發(fā)布,首次對人才住房建設標準進行規(guī)范。意見稿除了對套型進行了規(guī)范,還對配套建設提出不少創(chuàng)新舉措。
比如,意見稿明確,以幼兒園地下設置停車場、車輛段上蓋建設幼兒園以及相鄰地塊間可架空連廊等建設方式,為停車、便捷出行提供便利;選址應以公共交通為導向,住區(qū)人行出入口宜在公交車站點500米半徑覆蓋范圍內或軌道交通站點800米半徑覆蓋范圍內;將配置公共會客廳、公共食堂等個性化配套設施等。
可以看出,保障房配套建設中不僅考慮了孩子入園問題、出行與停車問題,還有生活便利化與公共生活問題。也就是說,深圳的保障房不只是解決居住問題,還要讓大家住得舒心,而這一點對保障房制度的順利推行非常重要。
去年8月,深圳發(fā)布了《關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供應與保障體系的意見》,被譽為深圳的“新房改”。改革最大的亮點是率先實現了住房供給中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比例的大逆轉,商品房的比例將限定到總量的40%,而保障性住房將占60%。
按照意見,深圳計劃到2035年新增建設籌集各類住房共170萬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各占總供應量的20%。以此計算,深圳計劃在未來的17年里,通過人才住房引進大約34萬中高級人才及家屬。因而有觀點認為,此舉有助于深圳落實人才戰(zhàn)略,“第一資源”人才到位,深圳就將獲得更好的發(fā)展。現在,美好藍圖的實現就看保障房的順利推行了。
房子是用來住的,保障房同樣如此。過去,一些地區(qū)的保障房建成后長期閑置,原因就在于配套不完善和建設滯后,出行不便、生活不便阻礙了保障房盡快投入使用。香港則提供了成功經驗,與“保障房”性質相近的公屋建設,往往是交通先行、配套先行,因而總是很搶手,使有限的資源得到最大化利用。
隨著城市發(fā)展的成熟,深圳保障房的選址不可避免地會落在城市外圍,這時候就更需要加強配套建設來爭取人們的支持。這次的意見稿中,就可以看出設計者的苦心與用心。
除了配套的完善,配套的投入使用能否同步也是關鍵。意見稿還提出,當周邊配套不完善時,應保證周邊公共服務設施與市政配套設施能夠與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同步規(guī)劃、同步實施、同期投入使用。
“新房改”對深圳的發(fā)展非常重要,對全國也有著示范作用。深圳當以保障房的順利推行證明自己:不僅能設計出美好的制度,更有將其變?yōu)槊篮矛F實的能力。 (評論員胡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