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wǎng)2019年11月1日訊 2019年10月20日,深圳交警在東明大道、華夏路等路段開展日常整治行動,上午10時許,一輛號牌為粵BF****2的小車引起了現(xiàn)場蜀黍的注意。
從外觀上看該車并沒有什么蹊蹺
可這慢悠悠的行駛速度
駕駛人略顯緊張的表情
隱隱約約透露出了“危險”的氣息
執(zhí)勤民警立即上前攔截該車
并要求駕駛員出示相關證件進行檢查
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
駕駛員繆某芳并未取得駕駛證
經(jīng)系統(tǒng)確認駕駛員涉嫌無證駕駛后
民警依法將繆某芳
以及坐在副駕駛位的乘客張某軍
帶回交警隊作進一步調(diào)查
據(jù)繆某芳交代
副座乘客張某軍是其丈夫,也是粵BF****2小車所有人。
繆某芳正處于駕校學習階段,目前已經(jīng)過了科目一,正在備考科目二,由于平時在教練場練車的時間和次數(shù)都有限,繆某芳就打算趁著周末,用自家車練習,讓其丈夫張某軍做教練指導。
10月20日早上
夫妻二人便就從石巖出發(fā)
來到華夏二路練習車技
“我不知道這是違法行為……”
“看到很多教練車都在這練習?!?/p>
“就以為開自己的車過來練也沒問題!”
科目一理論知識才剛考完
怎么就把無證不得上路的鐵律
忘到九霄云外了呢?
無證駕駛是一種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
司機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
基本駕駛技能和安全駕駛心理
一旦遇到突發(fā)情況極易引發(fā)交通事故
嚴重擾亂交通秩序
威脅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
《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
1
(一)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處二千元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上道路行駛的,處二千元罰款,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其丈夫張某君明知妻子未取得駕駛證
卻仍將機動車交給妻子駕駛
這樣的行為同樣是違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條規(guī)定
1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期間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妻子為了科目二順利過關
丈夫為了幫助妻子增長車技
卻沒想到兩人都踩到法律紅線
交警蜀黍溫馨提示
各位未取得駕駛證的學員在練車時
只能駕駛正規(guī)、合格的教練車
教練車有其特殊性要求
教練車的技術狀況
應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技術條件
并裝有副后視鏡、副制動踏板
滅火器及其它安全防護裝置
學員在學習培訓期間
必須要有資質(zhì)的教練隨車指導
并且只能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指定的時間、路線進行練習
考證心切,蜀黍能理解
但也要選擇正確的方式哦!
01
選擇正規(guī)駕校
駕校的選擇可以從駕校規(guī)模、訓練場地、駕校教練、合格率、收費是否合理等方面綜合考慮,選擇最適合自己的駕校進行學習。
另外,蜀黍每月初都會公布上個月的駕考情況以及駕校質(zhì)量排行,小伙伴們可以留意相關內(nèi)容,參考數(shù)據(jù)排行進行選擇。
正所謂
師傅領進門,修行看個人
選準了“老司機”
接下來就要勤加練習了
02
熟練考試項目
根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39號)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
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以補考一次。不參加補考或者補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試終止,申請人應當重新預約考試,但科目二、科目三考試應當在十日后預約。
在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內(nèi),科目二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考試的次數(shù)不得超過五次。第五次預約考試仍不合格的,已考試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績作廢。
準備好駕考的小伙伴
可以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自助預約考試
03
放松考試心態(tài)
根據(jù)過往考場經(jīng)驗來看,許多基本功扎實的小伙伴都受到緊張、害怕等負面情緒影響,導致臨場發(fā)揮失誤,從而錯失機會。
夯實基本功,應考放輕松
拿下駕照沒問題!
但拿到駕照才只是開始
04
注意交通安全
通過駕考科目不是終點,是安全進入現(xiàn)實考場的起點。駕考并不僅僅是對駕駛技術的考驗,更是為小伙伴們的安全出行提供保障。
新手上路
要注意!
保持良好的駕車習慣;
認真遵守交通法規(guī);
行駛要集中注意力,操控好方向盤;
跟車、會車保持合適距離;
倒車、下車要慢,及時觀察后方路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