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深圳市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頁面截圖。
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0年2月5日訊(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記者 張玲)截至2020年2月5日,深圳市檢察機關已提前介入11宗和疫情防控相關的案件。其中,9宗為涉口罩案,新介入的2宗為涉隱瞞疫情發(fā)生地行程案。
案例1:范某芳,女,64歲,1月21日其從湖北武昌乘坐火車來深探親。其多次隱瞞疫情發(fā)生地行程和發(fā)熱病情,在公共場所未采取任何防護措施,現已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并被隔離收治。
案例2:阮某,男,38歲,1月26日其從湖北潛江自駕返深。其簽訂《居家隔離承諾書》后,拒不遵守居家隔離和每日測量報告體溫等要求,連續(xù)多日外出,故意隱瞞真實行程和活動,刻意隱瞞發(fā)熱咳嗽等癥狀,欺騙調查走訪人員?,F已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并被隔離收治。
2月4日,范某芳、阮某分別被深圳警方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偵查。深圳市檢察機關第一時間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詳細了解案情,積極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市檢察院安排專人對區(qū)檢察院的提前介入工作進行了全面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