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后的
《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
6月1日起施行
新修訂的《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許可實施辦法》完善并細化了行政許可的受理、審批流程,將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修訂后的辦法彌補了行政許可在線辦理依據(jù)不足問題,有利于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行政許可辦理效率。該辦法還專門設(shè)置了主要適用于銀行賬戶開戶許可證核發(fā)、相關(guān)許可證或者資格證書變更記載事項等的簡易程序,將這些許可事項的審批時限壓縮至受理后五日內(nèi),有利于提高審批效率,降低辦事成本,減輕申請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