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緊辦理
或有機會領取退稅紅包
綜合所得年度匯算,通俗來說,就是居民個人將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計算應納個稅,再減除已預繳稅款后,計算應退或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辦理申報并結清稅款的行為。
深圳稅務工作人員介紹,我國的個稅匯算借鑒了國際通行做法,在平時已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此外,還可全面落實各項稅前扣除和稅收優(yōu)惠政策,保障市民應有權益。例如,納稅人平時因工作繁忙,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沒來得及申報應享稅前扣除和免稅項目;還有一些扣除項目,比如專項附加扣除中的大病醫(yī)療支出,只有年度結束才能知道支出金額,這些扣除都可以通過年度匯算來補充享受辦理。
目前,我市已完成匯算辦理人群中,退稅占比九成以上,辦理者人均收到“退稅紅包”384元。
并非所有納稅人都需辦理年度匯算,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才需進行申報:
一、2019年度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
二、2019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