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2020年11月22日訊 高空拋物行為近年來屢見不鮮,在江蘇無錫市,蔣某為發(fā)泄不良情緒,去年11月先后三次將水桶、杠鈴、花盆從18樓扔下,造成兩輛車損毀,并造成小區(qū)居民心理恐慌。
近日,江蘇省無錫市梁溪區(qū)人民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肇事者蔣某有期徒刑三年。
江蘇無錫市梁溪區(qū)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王丹:拿的那個人家裝水的凈水桶,還有鍛煉的杠鈴,以及那種陶制的上面種有植物的花盆,從樓上扔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