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龍華區(q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學生返校工作專班關于有序恢復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及托管機構營業(yè)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校外培訓及托管機構須經驗收后方可恢復營業(yè)。具體申請辦法如下:
申請恢復營業(yè)條件
建立“白名單”
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托管機構建立嚴格執(zhí)行“白名單”臺賬管理,全覆蓋、無遺漏對每一位校外培訓機構和托管機構的學生、員工、學生家長、第三方作業(yè)人員(如物業(yè)管理人員、水電管網設施設備維護維修人員、供菜供餐、垃圾轉運人員等)等進行登記,分類管理。白名單登記人員全部人員憑證出入,家長憑證接送學生。非白名單人員不可進出校外培訓機構及托管機構。各機構需按白名單登記人員制作證件(或胸牌),全部人員憑證掃碼出入,家長憑證接送學生。到訪人員不掃碼登記的一律不得進入,掃碼結果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得進入。
存在以下任意一種情形的,不得恢復營業(yè):
1.場所在“封控區(qū)、管控區(qū)、防范區(qū)”及中高風險地區(qū)的。
2.恢復營業(yè)工作未經屬地校園疫情防控工作專班批準的。
3.不能保證師生員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員返崗、復課前在深圳核酸連續(xù)3天每日一檢的;不能保證恢復營業(yè)后,落實掃場所碼入場,無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或行程碼帶星不得入場的。
4.師生員工存在健康情況不符合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托管機構)師生員工健康信息申報要求的(附件2)。
申請前的準備工作
按要求準備相關材料
1.建立機構人員“白名單”(附件1);
2.組織師生員工在返崗、復課前2天,填報健康信息申報卡(附件2);
3.填寫《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托管機構)疫情防控工作承諾書》(附件3);
4.填寫《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托管機構)疫情防控工作備案表》(附件4)。
除此之外,還需對照《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托管機構)疫情防控工作清單》(附件5)內容準備各項工作,為更高效針對清單進行驗收,我區(qū)為大家提供了詳細的驗收指南供機構參考(附件6)。
主動申請檢查驗收
在市、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許可或備案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及托管機構,向龍華區(qū)教育局提出驗收申請。
(電話:21046224)
在市場監(jiān)管部門登記注冊的校外培訓機構及托管機構,向所屬街道辦提出驗收申請。
各街道申請恢復營業(yè)聯(lián)系電話
觀湖街道:28025379
民治街道:
1.大嶺社區(qū)工作站:23205266
2.龍?zhí)辽鐓^(qū)工作站:29787387
3.民強社區(qū)工作站:81754485
4.北站社區(qū)工作站:27215541
5.樟坑社區(qū)工作站:85261975
6.民新社區(qū)工作站:29527316
7.民樂社區(qū)工作站:28097996
8.民泰社區(qū)工作站:23776407
9.白石龍社區(qū)工作站:21014565
10.上芬社區(qū)工作站:28039223
11.新牛社區(qū)工作站:28186522
12.民治社區(qū)工作站:83723226
龍華街道:21082672
大浪街道:29672332
福城街道:23769051
觀瀾街道:23503763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組織驗收
驗收合格的校外培訓機構及托管機構,由驗收人員在《龍華區(qū)校外培訓機構及托管機構疫情防控工作備案表》上簽字(一式兩份),蓋章后由驗收合格機構在機構門口顯著位置張貼,另一份交由街道備案。
驗收不合格的機構,由驗收人員告知該機構驗收存在的問題,要求認真整改后再提交申請,重新組織驗收。
嚴禁未經驗收擅自恢復營業(yè)。
恢復營業(yè)及后續(xù)常態(tài)化管理
根據《深圳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2022]5號》要求和龍華區(qū)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學生返校工作專班對學生返校復課的時間安排,全區(qū)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完成疫情防控工作任務,經檢查驗收合格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及托管機構按50%限流開放,有序恢復營業(yè)。(注:以上標準和要求將根據疫情形勢進行動態(tài)調整,相關要求以市里最新文件為準。)
恢復營業(yè)后,機構應全面把握防控工作規(guī)范,切實做好機構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的各項工作,具體應按照《深圳市校外培訓機構及托管機構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工作手冊》(附件7)的規(guī)定,嚴格做到“措施有效落實、督查整改到位、應急處置迅速”,全力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機構正常教學秩序,嚴防疫情通過機構傳播。
△附件資料合集
掃描二維碼獲取以下附件:
附件1:龍華區(qū)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和托管機構白名單信息登記表(電子臺賬)
附件2: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托管機構)師生員工健康申報卡
附件3: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托管機構)疫情防控工作承諾書
附件4: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托管機構)疫情防控工作備案表
附件5: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訓機構(托管機構)疫情防控工作清單
附件6:龍華區(qū)校外培訓及托管機構復工迎檢指南
附件7:深圳市校外培訓機構及托管機構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工作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