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疾控中心發(fā)布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本市商品交易市場疫情防控指引》。該指引由市商務局制定,要求社區(qū)菜市場工作人員和商戶每24小時核酸檢測1次,其他類型商品交易市場工作人員和商戶每48小時核酸檢測1次。
指引全文
為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傳播風險,科學、精準、從嚴做好本市商品交易市場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指引。本指引同步適用于社區(qū)菜市場。
一、落實商品交易市場主體責任
(一)嚴格落實“四方責任”,市場經營管理者是落實防疫工作的主體責任單位。
(二)完善商品交易市場體溫監(jiān)測、核酸檢測、驗碼登記等防疫制度;明確本市場內部各部門的具體職責,責任到商戶、責任到工位。
(三)引導市場工作人員和商戶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主動做好核酸檢測,自覺配合查驗工作,對于已知自身有涉疫風險的,嚴禁開展經營活動和外出參加社會面活動。
(四)堅持“動態(tài)清零”,適應并嚴格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及要求,加強日常防疫管理,安全有序開展經營活動。
(五)有集體宿舍的市場,按照《集體宿舍日常防疫指引》,建立集體宿舍防疫管理制度,落實各項防疫措施。
二、堅持工作人員和商戶健康監(jiān)測制度
(六)建立市場工作人員和商戶體溫監(jiān)測、核酸檢測等健康監(jiān)測制度,利用“北京健康寶”等手段,實行“綠碼”上崗制。
(七)堅持“應檢盡檢”原則,嚴格按規(guī)定組織核酸檢測,社區(qū)菜市場工作人員和商戶每24小時核酸檢測1次,其他類型商品交易市場工作人員和商戶每48小時核酸檢測1次。
(八)建立市場工作人員和商戶癥狀報告制度,出現(xiàn)發(fā)熱、呼吸道癥狀或消化道癥狀,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期間公眾出現(xiàn)發(fā)熱呼吸道癥狀后的就診指引》,及時到發(fā)熱門診就醫(yī)排查并按要求報告,不得帶病上班。
(九)積極動員和組織市場工作人員和商戶接種新冠疫苗,做到應接盡接;密切關注國內和本市疫情變化,及時排查來自有本土確診病例地區(qū)或旅居史,或者與目前國內和本市已報告病例公布行程有時空重合的商戶、其他工作人員及共同居住者,一旦發(fā)現(xiàn),應迅速果斷按相關要求落實管控措施。
三、做好入市人員防疫工作
(十)所有進入市場購物人員,須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十一)堅持設立入口處體溫檢測崗,堅持入市必戴口罩。體溫正常、正確佩戴口罩且“北京健康寶”狀態(tài)為“未見異?!闭叻娇蛇M入市場。對體溫異常者勸返就醫(yī),對健康碼異常者或拒絕戴口罩者勸離。大型商品交易市場不重復測溫和登記驗碼。
(十二)市場工作人員和商戶應佩戴N95(或KN95)口罩,人員接觸要保持1米距離,人員密集、封閉場所要派專門進行管理,做好疏通,防止扎堆聚焦。
(十三)引導消費者采用非接觸掃碼付費,在挑選商品或排隊結賬時,與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離。
(十四)嚴格市場工作人員和商戶衛(wèi)生管理,遵守《北京日常防疫指引》《首都市民衛(wèi)生健康公約》,勤洗手、勤消毒,工作服保持清潔衛(wèi)生,倡導健康生活。
四、保持經營場所內空氣流通
(十五)盡可能采用自然通風,有條件的可以開啟排風扇等抽氣裝置以加強場所內空氣流動。
(十六)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tǒng)時,應保證系統(tǒng)運轉正常。
(十七)廂式電梯的換氣扇、地下車庫通風系統(tǒng)運轉要正常。
(十八)通風不暢、陰暗潮濕的地下空間不宜作為經營場地。
五、嚴格衛(wèi)生清潔和預防性消毒措施
(十九)按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間預防性消毒指引》的要求,加強經營場所通風、清潔衛(wèi)生和預防性消毒。
(二十)參照《生產經營場所環(huán)境自我監(jiān)測采樣工作要點指引》開展常態(tài)化日常環(huán)境監(jiān)測。
(二十一)經營場所日常應以通風換氣和清潔衛(wèi)生為主,對接觸較多的桌(臺)面、門把手、扶梯、扶手,以及電梯按鍵等公用物品和部位進行預防性消毒。
(二十二)按照《北京市公廁消毒管理工作指引》《衛(wèi)生間清潔消毒指引》加強市場內公共衛(wèi)生間管理。公共衛(wèi)生間要始終保持良好通風狀態(tài),提供洗手液,并保證水龍頭等設施正常使用。公用衛(wèi)生間每日全面消毒不少于3次,門把手、水龍頭、按鈕等處每日消毒不少于5次。
(二十三)垃圾及時分類清理。每日清潔消毒不少于3次,集中、規(guī)范垃圾運輸,做到“日產日清”。
六、加強日常經營管理
(二十四)堅持每日至少1次對商戶進貨車輛進行預防性消毒。對與確診病例或陽性環(huán)境有密接情形的貨物、進貨車輛,按疫情防控有關規(guī)定實施隔離管控。
(二十五)經營進口冷鏈食品應落實“四無五不”(即無檢驗檢疫證明、無核酸檢測報告、無消毒證明、無“北京冷鏈”追溯信息的進口冷鏈食品,一律不采購、不使用、不運輸、不貯存、不銷售),“不驗核酸不入庫、不消殺不入庫”、專庫專區(qū)存放、專區(qū)(專柜)售賣等防疫措施;經營進口非冷鏈貨品應按照《進口非冷鏈貨品常態(tài)化疫情防控指引》做好防控工作。從事進口冷鏈食品或進口非冷鏈貨品裝卸、運輸、加工、銷售的人員,全程正確佩戴口罩、手套,必要時佩戴護目鏡和面屏,避免貨物表面頻繁接觸體表。
(二十六)加強疫情期間信息報告,按本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屬地要求做好其他各項控制措施。根據(jù)疫情形勢發(fā)展變化,對核酸檢測頻次、消費者入市要求等,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