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對象:深圳光明埃安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投訴來源:光明區(qū)消費者委員會
投訴人:劉先生
消費者要求:退還訂購金
投訴內容:(以下為投訴人訴稱)
本人打算在該商家購買汽車一臺,因擔心貸款審批存在問題,未立刻交納購車訂金,銷售人員承諾若之后不買車可退還預定金,便交納了訂購金4999元。最后,貸款受阻,全款買車商家要求多收5000元,故取消購車,并于交納訂金的次日遞交退費資料,該商家銷售表示退款將于十五至二十個工作日到賬,現(xiàn)告知我不能退款,經協(xié)商未果。
光明區(qū)消委會接到消費者投訴后,立即聯(lián)系消費者及商家核實情況,商家表示領導層已決策,無法退還消費者訂購金。經多次溝通協(xié)調,該商家始終拒絕退還購車訂購金。
經查,商家注冊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區(qū)公明街道薯田埔社區(qū)松白路705號松明工業(yè)區(qū)內。
在此,深圳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謹慎選擇此商家消費。消費前可通過“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官網及微信公眾號、“315消費通”微信公眾號及小程序、“315消費網”、深圳信用網、“i深圳”APP、百度“愛企查”等平臺查詢經營者的消費評價指數。
(該公示案例,屬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授權發(fā)布,未經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授權許可,不得轉載?。?/span>